豆芽财经温馨提示:股市有风险,入市需谨慎! 手机版 注册
  • 网站首页
  • 财经头条
  • 选股
  • 股吧
  • K线训练营
  • 研报
  • 大盘
  • 视频教程
  • 自选股
  • 以他人名义从事期货交易 李琳被广东证监局出具警示函

    发布时间: 2021-04-27 09:57首页:主页 > 观察 > 阅读( 390 )

      4月26日,广东证监局披露对李琳采取出具警示函监管措施的决定。

      经查,李琳在广州金控期货有限公司工作期间,存在以他人名义从事期货交易的行为,违反了《期货从业人员管理办法》第十四条第七项的规定。

      根据《期货从业人员管理办法》第二十九条的规定,广东证监局决定对李琳采取出具警示函的行政监管措施。

    文章内容仅供参考,不造成任何投资建议。投资者据此操作,风险自担。
    转载自:https://finance.sina.com.cn/stock/observe/2021-04-27/doc-ikmxzfmk9186810.shtml
    Top

    本站不良内容举报联系客服QQ:1026953886@qq.com 官方微信:jrqianlong

    未经本站书面特别授权,请勿转载或建立镜像

    Copyright © 2002-2021 豆芽财经网 京ICP备17023408号-1
    手机注册
    SS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