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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大学教授任康美药业独立董事  独董张弘每年酬劳仅6万需连带赔偿2.46亿元

    发布时间: 2021-11-16 17:27首页:主页 > 观察 > 阅读( 517 )

      11月12日下午,广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对全国首例证券集体诉讼案作出一审判决,责令康美药业股份有限公司因年报等虚假陈述侵权赔偿证券投资者损失24.59亿元,原董事长、总经理马兴田及5名直接责任人员、正中珠江会计师事务所及直接责任人员承担全部连带赔偿责任,13名相关责任人员按过错程度分别承担20%、10%、5%的部分连带赔偿责任。

      这其中就包括了康美药业的5名独立董事。江镇平、李定安、张弘在10%范围内承担连带赔偿责任,郭崇慧、张平在5%范围内承担连带赔偿责任。

      即江镇平、李定安、张弘三名独董要承担约2.46亿元的连带责任,郭崇慧、张平两名独董要承担约1.23亿元的连带责任。

      这五位独立董事中,除江镇平外,其余4人均为大学教授。每年在康美药业担任独董所获的酬劳仅十万元左右。却因为康美药业财务造假案件,每人被判上亿元的连带赔偿。

      独立董事张弘

      张弘和江镇平一样,从2006年就开始担任康美药业的独立董事,2018年正式卸任。张弘1970年2月出生,人力资源管理博士后。现任西南政法大学管理学院副教授。

      2006年至2018年,张弘在康美药业担任独立董事的收入分别为2.8万元、4.52万元、7.2万元、7.54万元、3.7万元、7.39万元、7.39万元、7.39万元、3.7万元。

      张弘任康美药业独立董事期间,年均收入也仅为6万元,同样也需承担连带责任2.46亿元。

    文章内容仅供参考,不造成任何投资建议。投资者据此操作,风险自担。
    转载自:https://finance.sina.com.cn/stock/observe/2021-11-16/doc-iktzscyy5889734.s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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